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委托厦门市庚壕环境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杏林厂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为了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特此公告,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告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经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icc2nAM5vDkd8w9oZTEgA 提取码:sj7u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索取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索取,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92-6211606#6528。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市尾村、石厝村、瑶山村等及周边2.5km范围内的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附件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西滨路15号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592-6211606#6528
联系邮箱:csta100@mail.xcs.com.c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23日。
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0日